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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就已經很想打這篇blog了。
全因為這一條微博:
识趣真是种让人心酸的技能啊。
嗯, 這是真的。
我自問是一個識趣的人,
當我感覺到你不喜歡我了, 你嫌我煩我了, 你已經不再需要我了,
我會識趣走開的。
你要轉身離開了, 你不再像從前一樣喜歡我了,
你已經不再在意了, 你已經有能替代我的人了,
"你對我已經唔係好似以前禁啦"
我也會識趣走開的。
我會leave you alone, 我會不再煩你, 我會試著再也不去在意你。
嘛, 我會覺得難過嗎當然了我也是人, 而且我對人從來都是真心的。
就在我們的關係變得awkward之前, 不如就這樣算了好不好?
我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, 我很自私, 我會為了保護自己而傷害別人,
所以在你要伸手推開我的時候我會先一手推開你,
你要拒絕我的時候我會先拒絕你,
就像當戀人對我的感情淡了, 想要離開自己了, 我卻會先說我要分手,
拚命告訴自己: 而家係我唔要你呀!
也許是因為自尊吧, 我不知道。
其實想想看如此的想/做法很可悲,
但是我沒法不這樣想/做。
你對我的態度, 我在你心裡的位置, 這些我都sense到的我不是白痴,
誰人待我好待我差太清楚。
那就慢慢走遠吧, 反正我不會留你。
朋友對我來說從來只求質不重量,
而我也一直明白就算有些人當初你們多麼要好, 總有一天會褪色淡去的。
始終沒有人能陪你一輩子, 始終有人要來有人要走,
人生本來就如舞台, 總有落幕的時候。
只求在我們擦身而過, 錯過彼此之前真心快樂過。
再見, 不如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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