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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一直外出。
到友人家吃午飯, 吃晚飯, 和朋友到餐廳吃晚飯, 今晚又有一個飯局。
這幾天多了打扮, 少了戴眼鏡。
某晚嚷著要朋友陪自己一下, 原因是還不想回家。
友人瞪大眼, 一臉訝異的說: 妳怎麼了? 上個學期還整天留在家中不肯出外當宅女!
她的結論是: 妳變了!
昨天和另一位朋友聊著聊著, 發現自己現在的生活和在香港的時候一樣,
盡量讓自己很忙很忙, 一天可以有兩個飯局, 見不同的人,
呃, 算是social吧。
事實上, 不是我現在變了, 而是, 我一直都是這樣吧,
是的, 我的確享受自己一個的時間, 自己窩在家裡做自己喜歡的事很好,
我甚至可以一個星期不外出, 嗯, 我可以的,
可是, 原本在我的身體裡有另一個自己,
那個喜歡放肆, 任性和享樂的自己。
現在想想, 是當時太不正常了,
不外出, 不社交, 不打扮, 不想談戀愛, 不想做任何事,
哇, 原來我做了一個學期的干物女!
Anyways, 人是應該玩樂的, we deserve it.
只是, 在放任的時候放任, 靜下來了, 就好好工作,
work hard, play hard 嘛。
好, 這個星期也要努力了,
不論哪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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